吉林公主岭经济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吉林省公主岭经济开发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及交通信号灯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吉林省公主岭经济开发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及交通信号灯施工安装工程由吉林公主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以吉公开管字(2015)3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并已落实;招标人为吉林公主岭经济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吉林省公主岭经济开发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及交通信号灯施工安装工程
2.2招标范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计划工期:2015年12月15日至2016年1月 5日
2.4建设地点:吉林省公主岭经济开发区(范家屯)
2.5质量标准: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近三年完成过类似工程业绩。
3.2投标申请人拟任本工程项目经理为相关专业的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
3.3外省施工企业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不接受被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18日至2015年11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下午13 时至16时,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注册证书、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在吉林省天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10日13时30分,地点为吉林省天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公主岭经济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王晓东
联系电话:0434-6771028
招标代理公司:吉林省天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西南湖大路富苑华城富苑尊邸2302室
联系人:王苹
联系电话:0431-8858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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