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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和政府庄严承诺: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发布时间: 2016-08-28 14:20


开学在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否顺利入学,是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问题。今天,教育部举行新闻发布会,全面介绍2016年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并发布《2015年中国学生资助发展报告》。《报告》显示,2015年,我国学生资助资金首次突破1500亿元,增长近10%,全国累计资助学生(幼儿)逾8400万人次,免费教科书、营养膳食补助等资金达到450亿元。自2007年我国着力构建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以来,资助资金连续9年保持高速增长。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田祖荫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承诺不仅仅是一个口号,一组组数据表明,国家正在用不断完善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织起一张“兜底网”,在制度上实现了所有学段全覆盖、公办与民办学校全覆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

  普通高校资助资金大幅增长

  据田祖荫介绍,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正日趋完善,努力做到让学生“三不愁”:入学前不用愁、入学时不用愁、入学后不用愁。

  “在入学前,针对一些路费情况,我们对中西部地区启动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用于解决学生家庭至录取学校间的路费及入校后短期生活费,考上本省高校的每人500元,考上外省高校的每人1000元。”田祖荫表示。

  《报告》显示,2015年,大学新生入学资助10.73万人,资助金额7122.7万元。此外,2015年秋季学期,通过“绿色通道”入学的本、专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共有107.49万人,占当年本、专科新生总人数的14.17%。

  针对普通高校学费标准调整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改革的全面实施,我国重点加大了对普通高校学生特别是研究生的资助力度,切实减轻了学生家庭的经济负担。2015年普通高校资助资金大幅增长:国家助学贷款比上年增加52.87亿元;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研究生“三助”比上年分别增加50.43亿元、31.36亿元、7.49亿元。

  2015年,随着各级财政、教育等有关部门大力推动,资金投入大幅增长,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得到有效落实。

  据统计,2015年资助学前教育幼儿457.82万人次,资助金额53.61亿元,比上年增加0.84亿元,增幅1.59%;义务教育寄宿生生活补助资助1476.78万人,资助金额173.21亿元,与上年持平;资助中职学校学生1567.01万人次,资助金额346.18亿元,受在校生规模缩减影响,比上年减少16.71亿元,降幅4.6%;资助普通高中学生790.12万人次,资助金额139.28亿元,比上年增加24.16亿元,增幅20.99%;资助普通高校学生4141.58万人次,资助金额847.97亿元,比上年增加131.11亿元,增幅18.29%。

  财政投入超千亿元,增幅超6%

  《报告》数据显示,2015年学生资助资金中,财政投入共计1051.85亿元,其中不含免费教科书和营养膳食补助,比上年增加62.42亿元,增幅6.31%。其中,中央财政559.38亿元,比上年增加41.04亿元,增幅7.92%;地方财政492.47亿元,比上年增加21.39亿元,增幅4.54%。

  财政资金占当年资助资金(不含免费教科书和营养膳食补助)比例为67.42%,财政投入是国家学生资助经费的主要来源,政府发挥了主导作用。其中,中央财政投入占2015年资助总额的35.85%;地方财政投入占2015年资助总额的31.56%。

  “按照建立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我国学生资助资金形成了以政府投入为主、学校为辅和社会捐助为补充的资助格局。”田祖荫表示。

  据介绍,2015年是国家助学贷款标准提高后首个实施完整年,全年共发放国家助学贷款219.86亿元,比2014年增加52.87亿元,增幅31.66%,占资助总额的14.09%,占高校资助总额的25.93%,是高校资助资金的重要组成部分。

  此外,学校和社会资助资金成为国家学生资助经费的重要补充。2015年,学校从事业收入中提取支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捐助等各类资助资金共288.55亿元,比上年增加23.25亿元,增幅8.76%,占资助总额的18.49%。其中,学校从事业收入中支出190.41亿元,占资助总额的12.2%;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捐助等资助资金共98.14亿元,占资助总额的6.29%。

  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更加完善

  田祖荫介绍说,针对学生资助政策薄弱环节,2015年,财政、教育等中央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助需求,调整或出台了一些资助政策措施,学前教育到研究生教育的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更加完善。

  从2015年开始,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期限延长至学制加13年、最长不超过20年,还本宽限期由2年延长至3年整,继续攻读学位和因病休学期间实行财政贴息,提出建立还款救助机制,对于因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遭遇重大自然灾害、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以及经济收入特别低的毕业借款学生实施救助。江苏、湖南、山东等省份率先建立了还款救助机制。

  此外,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从每生每年1500元提高到每生每年2000元。普通高中免学费政策逐步推进,中职免学费范围不断扩大,截至2015年,全国已有17个省份实现中职学生全部免学费。同时,义务教育寄宿生生活补助政策更加完善,针对建档立卡学生等特殊困难群体的资助更加有力。

  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免除公办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括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的学杂费,对民办学校符合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公办学校标准给予补助。

  据教育部财务司副司长赵建军介绍,从2017年春季学期开始,将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生“两免一补”政策,向城市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给予生活补助,还将研究逐步分类推进中职学生免学杂费,不断强化精准资助,对资助标准提供动态调整。

  田祖荫表示,下一步的工作重点是“精准资助”和“资助育人”。如何在“精准”二字上下功夫?田祖荫说,在资助对象上,各地和学校要研究制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完善认定机制;在资助标准上,要根据学生贫困程度,分档发放资金;在资金发放上,要改进机制,确保困难学生在最需要时,能以最便捷的方式得到资助;在技术手段上,要进一步完善资助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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