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帮同学贷款买手机被骗 惹7000元欠款
大学生帮同学贷款买手机被骗 惹7000元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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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文化讯(记者 王跃)最近一段日子,长春某大学交通学院的小段很头疼,因为她莫名其妙地背上了近7000元的贷款。“为啥要我还贷款,我连手机的影都没见到。”小段很无奈。
去年9月1日,高中同学也是大学校友小王跟小段说想贷款办个电话,但希望以她的名义来贷,然后他负责还款。一开始,小段以身份证没在身边为由委婉拒绝,但对方坚持要求帮忙。
“磨叽了好长时间,后来我就下楼了。”小段说,她走出寝室楼后,就被小王一路拽到了长春站附近的一个大型商场内,分期贷款买了一台苹果6 Plus手机。“从头到尾我都没看见手机,他把我的身份证和学生证要过去了,办完就跟我说,他付了首付,以后每个月他负责还贷。”
在最开始的几个月里,小段并没有遭到任何人催债,所以她一直以为小王在还款,所以也就没在意。直到去年11月中旬,她突然接到了贷款公司的催款电话,她才紧张起来。
“电话里说我这个月没还钱,我就给他打电话,他说马上就还。”等到12月中旬,她发现小王不见了,电话也联系不上。“每个月都有人催款,但我连还款账户和密码都不知道,怎么还?”小段说,这时,她才意识到可能是被骗了。据她了解到的就有5名同学被骗。
为了找到小王,她也曾亲自到对方家中,但小王家属表示不愿意为小王的债务买单。
“这学期开学后,我发现他已经退学了,现在我打算联合其他被骗的同学,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小段表示。
近日,记者试图联系小王,但电话始终无人接听。
吉林吉翔律师事务所的刘海波律师表示,年满18周岁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对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若小段与相关单位签署了借款协议,就应当依约承担还款义务;否则,小段就不需要承担还款义务。